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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桂林医学院编辑
- 发布时间:2011-06-09
校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校风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bbo,必博娱乐:2010~2011学年度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10~2011学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教师和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行政管理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研室评选条件
1.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本学年度教研室教职员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2.能充分调动全教研室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齐全,本学年度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学生对全体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
4.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在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明显。本学年度教研室教学人员获得厅级以上(含厅级)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情况、厅级以上(含厅级)纵向立项在研研究课题人均数、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人均数等均作为重要评选条件之一。
6.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实验室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更新,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7.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各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教研室优先评选。
8.在本学年度全校性教学检查或其他检查中成绩较好的教研室优先评选。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在本学年度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履行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师德师风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信守学术道德规范。
3.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对该教师课堂质量评价为优秀。本学年度无教学事故或差错。
4.积极参加专业和课程建设,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本学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
5.本学年度获得厅级以上(含厅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者,有纵向立项资助的厅级以上(含厅级)在研研究课题者(含课题参与者),获校、省级教学名师者,在本学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考核评为优秀者均可作为优先评选条件。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正确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作风踏实,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俭廉洁,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2.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业务精通,服务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本学年度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
3.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措施,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研究,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本学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者优先评选。
三、评选方法
1. 校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人员按要求进行初评,并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2.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填写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表,将相关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并装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名额
1. 优秀教研室按各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数的10%评选。
2. 优秀教师评选名额按各二级学院(系、部)本学年度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人数的10%进行评选。
3.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按各部门管理人员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具体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
五、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学校公布表彰,发给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
质奖励。
2.获奖者事迹载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考核的依据
之一。
3.对获奖人员优先推荐上报自治区、国家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六、时间安排
1.
2.请各部门于
桂 林 医 学 院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